• 点评“滇沪群殴案”处理 篮协裁决不应被舆论绑架

  • 网网网络  阅读[0]次  评论[0]条  发布时间:2009-10-17  发布人:网网网络

文章摘要:针对“滇沪群殴案”,篮协抛出14年来最重罚单:刘炜、蔡亮各被停赛10场,罚款5万元。

  针对“滇沪群殴案”,篮协抛出14年来最重罚单:刘炜、蔡亮各被停赛10场,罚款5万元。

  应该说,这个罚单足以刺激人,却不足以服人。质疑有三:其一,既然是群殴,说明双方都有人参与,何以受罚者只有上海队的刘炜和蔡亮,而无云南队的嘉伯,毕竟后者才是事件的肇始者,何况事后嘉伯还有“带刀寻仇”的严重情节;其二,作为刘炜和蔡亮“定罪”最重要的证据之一,那段云南队提供的视频何以不在征询会上公开播放,给当事人刘炜和蔡亮以当众辩控的机会;其三,既然罚单已经开列,何以在征询会后向刘炜等受罚队员下达“封口令”,难道连受罚者这点颤颤的权利也要予以剥夺?

  质疑一表明篮协对“滇沪群殴案”的处理,同罪而不同刑;质疑二表明篮协的处理,在程序上有欠妥之处;质疑三表明篮协的处理,并没能完全做到信息的公开和透明。

  三点质疑,直指一点:作为cba的终结裁决机构,篮协是否真正做到了公正?

  不可否认,在“滇沪群殴案”中,上海男篮应负主要责任,刘炜应受重罚。对此,网上一面倒的舆论,已经作了注脚。

  然而同样不可否认,篮协的裁决并应不绝对等同于舆论的裁决。

  如果将舆论,特别是网络舆论当作篮协裁决的首要甚至唯一依据,那么这个兴师动众的征询会有何必要,此等煞有介事的听证程序又有何必要?

  让网民针对此事,按一下鼠标,点一记选项,不就罢了吗?

  进而言之,若网上舆论真有此效能,可代办一切,那么被滇沪视作“青天大老爷”的篮协又有何用?莫非,只是为了在网络的口水战尘埃落定后,对失败者干一件墙倒众人推的力气活?

  不错,裁决要遵从民意,但公正并非完全等同于“少数服从多数”。古往今来,人们看到了许多力排众议的先见者、看到了许多“虽千万人吾往矣”的独行者,是什么支撑着他们?是道之所在、义之所当。

  一句话,真相或许晾在网民雪亮的眼睛下,或许也藏在那些貌似无可非议的事实背后。

  举个与篮球无关的例子,2004年11月17日,中国队7比1击败中国香港队后,广州天河球场一片欢腾,所有人都在庆幸中国队攒足了与科威特队打附加赛的净胜球。但过了许久,人们才发现中国队因少一个进球而被淘汰。央视的现场解说刘建宏哀叹一句:我们都错了!

  是啊,即便是“我们”,也有错的时候。唯“我们”是瞻的裁决,未必是真正的公道,也未必能让受罚者信服。因为,这可能使裁决者丧失最可贵的独立性。以此同篮协商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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